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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执行期间可以申请破产吗,公司被执行能申请破产吗

1、我国的《企业破产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

公司被执行期间可以申请破产吗,公司被执行能申请破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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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拒此可知,企业破产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企业必须是经营上的严重亏损;再是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3、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企业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另外,如果企业具备了企业破产条件,其要进入破产程序还必须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其破产,这样企业才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4、(一)企业因严重亏损,扭亏无望,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可提出破产申请。

5、(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予宣告破产:政府有关部门、有关金融机构、企业、团体、个人给予债务人资助或帮助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能清偿债务的。

6、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但并非就失去信用,失去清偿债务的能力,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应当是不能以财产、信用或其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

7、二、债务人不能清偿的债务必须是已到清偿期限的。

8、破产以债务人不能清偿为前提,不能清偿以债务到期为条件。

9、三、债务人所欠债务必须是能够以金钱评价的债务。

10、破产程序中,如果债不能以金钱去评价,不能转化为给付财产(货币)的形式,最终不能强制执行,破产也就无实际意义了。不能以金钱评价的债务,不得作为破产之债。

11、四、债务人所欠债务应是在一定时期内无法清偿的债务。

12、在认定债务人能否清偿债务,是否应当宣告其破产,应根据以上各条件予以综合评判。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在强制执行期间可以申请破产。最高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五百一十三条:在执行过程中,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符合《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执行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对被执行人的执行,并将执行案件的相关材料移送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百一十四条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执行案件相关材料之日起30日内,告知执行法院是否受理破产案件。不予受理的,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退回执行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百一十五条: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法院应当解除对被执行人财产的保全措施。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定被执行人破产的,执行法院应当裁定终止被执行人的执行。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不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法院应当恢复执行。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三条、第五百一十四条、第五百一十五条

如果法院受理了公司的破产申请,则应当中止强制执行的措施。申请执行人可以向受理破产公司的法院进行申报债权。所以如果公司破产了是无法强制执行的。

一、被起诉公司破产了能强制执行吗

如果法院受理了公司的破产申请,则应当中止强制执行的措施。申请执行人可以向受理破产公司的法院进行申报债权。所以如果公司破产了是无法强制执行的。《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如果到期无法偿还借款的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即使是在有诉讼的情况下也能申请。如果企业到期无法偿还债务,并且企业所有的资金也不够偿还债务的,可以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如果企业无法清偿借款的,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如果该企业已经解散,但没有清算完成的,同时资金无法偿还借款的,则负责清算的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1、查询或者冻结被执行人的存款,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及其他活动,冻结被执行人的存款;但人们法院在冻结时不能冻结被执行人存款中有指明用途的款项,但如果被执行人利用专用资金来逃避冻结措施的,则法院可以冻结。冻结期最长为6个月;

2、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如果被执行人没有履行判决书的义务的,法院可以扣除或者提取被执行人的相应收入。除了被执行人的生活必需费之外。法院在作出该项决定时应当向被执行人的银行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3、查封、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法院有权查封被执行人的部分财产,但查封只是一种临时措施,其他人不能对已查封的财产进行其他处理;

4、被执行人拒绝向法院交代自己真实的财产情况的,故意隐藏财产的,法院可以发出搜查令,搜查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发现有应当被查封扣押的财产的,应当作出相应的裁定,并且查封、扣押财产。

5、强制被执行人执行法律判决书的决定,法院的执行人员应当按照判决书的规定,强制被执行人执行相应的义务;

6、强制被执行人交出判决书规定的应当交出的财物或者其他。如果被执行人不愿意当面提交的,可以将要提交的财物提交给执行人员,再由执行人员转交。

一般情况下,银行贷款还不上是不会坐牢的。当贷款到期后,银行会催缴通知借钱方还款。若仍未还款,银行方面会派专人来进行协商解决。如果遇到特殊困难的情况、双方只要协商好如何还款、或者还一点点就不算是恶意拖欠了。但是,当你在贷款期间有欺骗行为的话,那要不要坐牢就不一定了。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一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所欠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三)保险公司欠缴的除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四)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公司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1、如果贷款机构或银行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3、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4、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二、欠银行贷款还不上银行机构是会采取一系列措施的,具体如下:

1、银行将会向借贷人进行电话催债。

2、如果借贷人在催债后还是未偿还贷款,那么将会产生一定的罚息,并且会给自己造成信用不良记录。

3、若是借贷人还是迟迟不还款,那么银行会派有关工作人员亲自上门催债。

4、直到最后借贷人都还是不还款,那么银行将会采取法律手段,通过法律来维护银行自身权益,如果借贷人是办理的抵押贷款,那么该抵押物会被法院进行拍卖,然后将拍卖获得的资金用于偿还贷款。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期限返还借款的行为是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返还借款本金、支付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的利息及支付借款逾期部分的利息。

对于返还借款本金、支付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的利息因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约定明确,一般无争议;对于借款逾期部分的利息,借款人应按何标准支付及支付至何时止,不仅当事人间有很大的争议,法官在裁决这类案件时适用的标准也不统一,影响了法律的权威性。律师以为,对这一问题有必要作一整合,使大家的认识能够统一。

银行投放在这类放款上的资金,将来可能收回,也可能收不回来。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极大,对于这类放款,商业银行通常要加收惩罚利息。逾期贷款属于银行的有问题资产,因此商业银行应保持较高的资本准备,准备率一般为50%。

正在被执行的公司,也可以申请破产。我国破产法并没有禁止,进入执行程序的公司不能申请破产,也没有禁止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的权利。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的规定,如果公司出现了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且资不抵债;或者已经明显丧失了偿债的能力。在这个时候,公司的债权人就可以提出破产的申请。因此,就算公司正在被执行,债权人也可以申请破产。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破产程序不能由人民法院主动提起。能够提起破产程序的申请人包括了:1、公司本身,也就是债务人;2、公司的债权人;3、公司的清算责任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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