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分析:未履行金额为0,就是全部履行了,也就是钱还完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3、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4、第二百五十四条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1、法律分析:终本案件执行标的0是什么意思,就是没有执行到位金线或可拆算的财产。两种可能,一是法院工作差错,终本了不应该是0,是0就应该是终结执行或者执行完毕,二是律师没将款项转交给。未履行金额为0意思是,已经履行完义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也是法院执行结案的一种方式,目前很多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或者财产无法处置,法院基本上都是采取这种方式暂时结案处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3、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5、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执行标的和未履行金额意思如下:
1、执行标的:是指在执行程序中具有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内容,也就是需要履行的判决或裁定中规定的义务。执行标的具有非抗辩性,即一旦确定,非依法定程序不得中止执行或改变、撤销执行根据,不得变更执行标的或停止对执行标的的执行。
2、未履行金额:是指被执行人尚未按照判决或裁定要求履行的款项金额。当被执行人未全额履行判决或裁定的义务时,未履行金额是剩余应支付的款项。
1、法律分析:已经履行完毕或者可能是执行事项为非金钱事项,如继续履行、配合过户、恢复原状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原状(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
3、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4、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1、法律分析:执行标的为零0,未履行金额为0,说明对方已经还清了款项或法院已经执行到了财产并且把财产给了债权人。失信被执行人没有,说明法院已经解除。限制高消费还在,说明法院没有解,有可能是承办法官忘记解除。需要联系承办法官处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